安博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TG体育报告

  新闻资讯     |      2022-09-23 07:1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原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8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因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接。华安证券承接后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为金仁杰、王运龙。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安证券作为安博通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自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负责安博通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安博通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安博通业务情况,对安博通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2年半年度安博通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2年半年度安博通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安博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安博通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2年半年度,安博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2年半年度,安博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2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2年半年度,安博通未发生前述情况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2022年半年度,安博通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在公司产品创新、市场开拓和持续发展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信息安全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应用需求周期较短,一旦行业发生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创新,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紧密跟随产品技术革新的节奏,无法达到用户需求标准,则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目前,信息安全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随着行业环境的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但行业内高端研发型人才的稀缺以及培养人才的高成本,会导致公司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若不能及时补充研发人员的流失,会限制公司的竞争力并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作为研发型科技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立足行业市场的核心机密,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由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存在技术泄密风险。为了防范技术泄密,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及非竞争协议,但仍可能出现因相关技术的人员流失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经营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服务器和嵌入式网络通信平台,自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以来,5G相关设备和计算机终端应用需求量大幅增加,造成IC集成电路设计、代工、元件、面板、内存等关键环节和零部件成本上升,客观造成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与供货压力。公司供应链部门积极响应,通过超前预测控制、加强急单消化能力、适当调整库存的方式消减风险,加强与上下游沟通,保障原材料的采购与供货交付。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若应收账款不能如期收回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大的风险,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处在网络安全产业链上游,伴随着零信任架构、软件定义安全、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网络安全领域的新技术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的创新和迭代速度预期更高,公司必须及时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升级产品技术来满足客户需求。如果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无法紧跟业界发展,或研发时机滞后,将有可能失去产品技术优势。公司将通过加大对产品和研发部门的投入,对产品持续升级更新,以应对行业新趋势带来的风险。

  目前伴随国内疫情的反复,在国家有效的防疫措施下得以逐步控制,疫情未对公司造成实质上的不利影响。但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仍不容乐观,依旧处于常态化防控的趋势,疫情对全球宏观经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也对国内经济形势造成一定压力,未来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6月末 2021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0 0.17 减少3.6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4.07 27.87 增加6.20个百分点

  1、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793.08万元,同比增长24.06%,主要因为2022年半年度订单量增加,导致业务量增加,收入增加。

  2、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80.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1,234.35%,主要系:因人员快速增加、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加大以及受新冠疫情导致部分地区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等因素,且相关投入形成营业收入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导致短期内费用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公司收入、利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主要集中实现在每年的三、四季度,期间费用快速增加导致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

  3、2022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7.17%,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4、2022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业务经验的积累,公司形成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安全核心技术专业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研发和技术攻坚能力,能够满足客户的场景需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19名,技术支持人员122名,研发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合计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68.61%,覆盖产品研发、算法研究、攻防研究、病毒木马研究、漏洞研究、安全服务化等领域。公司在北京、武汉设立了技术与产品研发中心,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构建、核心技术的形成提供了有力支撑与保障。

  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共338项,其中156项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39项,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对热点技术方向,例如零信任、数据安全、云安全、NDR(网络威胁检测与响应)等,进行紧密跟踪,快速推出产品上市,抢占市场先机。报告期内,凭借产品技术优势,公司在运营商行业多个零信任项目中取得突破

  公司凭借领先理念、创新能力及技术服务能力,紧贴客户业务场景提供高质量产品和专业化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一大批行业内知名客户,包括华为、新华三、安恒信息、亚信安全、星网锐捷、卫士通、启明星辰、360、任子行、绿盟科技、太极股份、中国电信系统集成、迈普通信等知名产品与解决方案厂商。这些知名客户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产品的开发、技术的创新及解决方案的完善提供了动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需求深入分析和总结,将实践经验应用于其他行业,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服务。

  作为业内的上游技术输出厂商,公司产品在客户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差异化应用场景,需要跟客户的自有产品进行深度融合对接,这对公司的技术响应和服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设置专业的售前售后技术服务部门,团队深入客户业务场景了解和传递需求,为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产品和研发部门快速响应需求,使得产品快速迭代创新,支撑客户快速多变的业务发展。

  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公司以打造“可视化网络安全技术引领者”为愿景,以“持续创造极简并极致的网络与安全业务价值新体验”为使命,公司内部始终强调“勇敢、奋斗、开放、创新”核心价值观。公司信奉忠于职守、尽心尽责的责任感;同时以专业精神、专业技能、专业流程、专业品质,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内部强调依靠团队精神来实现理想,分享知识和快乐;通过持续创新满足客户日益变化的安全需求。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研发、技术、服务、客户基础等方面。在2022年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无重大不利变化。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4.07 27.87 增加6.2个百分点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支出。2022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4,906.99万元,较上年同期研发支出增长51.65%,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4.07%。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26项,新获得发明专利53项,新取得软件著作权60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获专利161项,其中发明专利156项,实用新专利型4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39项。

  安博通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395 5,636,464.89

  北京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34823887 28,025,122.43

  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35378196 30,545,004.02

  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股)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股) 间接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股)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股) 间接持股比例(%)

  上述间接持股情况为相关人员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崚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80.21%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年上半年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原因为开拓市场导致短期内费用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长幅度;公司期间费用增长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划以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而增加的前期投入;未来随着新冠疫情的缓解,各区域销售业务将开始加速发力,新技术、新产品逐步投入市场,公司销售规模将逐步扩大,而前期费用投入则将进入相对稳定状态,因此在中长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增长将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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